《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于2007年3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三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信访事项的工作事宜,总共包含八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访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管辖槐孙第 四章 信访事项的受碰让理 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第 第六章 信访事项的交办和督办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八章 附则笑明局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