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2年地球高峰会议正式提出“永续发展”主题,绿色消费被视为是达成全球永续发展目标之重要工作。绿色是生命的原色,从人类为了生存栽培植物开始,绿色就代表了生命、健康、活力、对美好未来的追求,哪里有绿色,哪里就有生命。在这里,绿色是一个特定的形象用语,而不仅仅指绿颜色、指有生命的植物,而是指一种自然万物和谐共存的生态环境及其保护和维护、改善,依据“红色”禁止、“黄色”警告,“绿色”通行的惯例,以“绿色”表示合乎科学性、规范性、规律性,能保持永久通行无阻的概念。
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01年为“绿色消费”年,提倡“绿色消费”。(摘自《应用写作》杂志2001年第8期)“绿色消费”年主题的确定基于四方面原因:一、中国“十五”计划提出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实际上也是中国新世纪的发展目标。“绿色消费”正符合这一主旨。二是适应消费需求变化的需要,中国人民生活已达到小康水平,“绿色消费”既是对这一变化的适应,也是对消费者的引导。三是消费维权国际化的需要,它将标志着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加入了国际消费维权新潮流。四是解决维权热点的需要,不法经营者在食品中加入有害添加剂、装饰材料有害气体超标等,已成为消费维权新热点。
“绿色消费”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要符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的要求。他希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的立法工作。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科技部等十部门出台的《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指出,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到2020年,能效标识 2 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热水器等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达到 50%以上。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及再制造产品,实施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计划,推广使用节能门窗、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等绿色建材和环保装修材料。
全面推进公共机构带头绿色消费。使用政府资金建设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凡具备条件的办公区要安装雨水回收系统和中水利用设施。到2020年,新增创建 3000 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部省级机关和 50%以上的省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健全标准体系和执行机制,提高政府绿色采购规模。2016年,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30%以上。
在建立健全绿色消费长效机制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或产品,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金融业将积极开展绿色消费信贷业务,研究建立绿色消费积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