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无过错,另一方坚持要离婚,无过错方是否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取决于要离婚的一方是否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如果要求离婚的一方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况,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反之则无。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当被曾经相爱过,而今这种结局,只能让人相信,这世上,哪有什么爱情?财产对我来说,无所谓,心已冷。从此陌路,不恨不爱,不牵不挂。对不起,我是在说我自己。
对到有过错,在财产方面你有多分财产优势。但即便这样,离婚没有什么精神损失赔偿。
没有
写错了,是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