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你所说,是侵犯你们的利益
意见:
1、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即使是登记在一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2、该房屋的1/2可以用于继承,另一半是陈的
3、如果房屋已经过户了话,房子是不太好要了,但是你可以主张陈来赔偿你们的损失
4、建议你们按照现在房屋的价格提出诉讼请求
5、根据需要,可能需要鉴定房屋价值
6、不要拖太久,注意你们的诉讼时效,起诉时要在你们当地请个律师,因为你们的诉讼时效不清楚,你们要拿出证据并且咨询律师(这点比较重要,因为陈拖这么久,有可能就是为了让你们丧失诉权)
但愿能帮助你们,仅仅作为参考,以上建议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您母亲用自己的名义和钱买下了房子,此应属于您母亲的个人的财产。
您母亲去世后,房子应当被继承,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应当遵循法定继承,第一继承人为父母、子女、配偶。所以陈氏男子也有继承权,但是他不应当侵占您母亲子女等的财产。您母亲的丈夫即陈氏、各子女、父母应当均等地继承您母亲的财产(有多少人就应当分成多少分,每人一份)。
您可以找陈氏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陈氏男子做法肯定已经侵犯了她们(母亲与前夫所生子女)的利益!
你好,如果你爸是在城市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就可以按城镇标准。
首先要看你们当地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文件。一般来说在你们居住的地方居住满一年,可以参照你们当地的经济水平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