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08月
【游伟】网络“围观”切忌造势侵权
原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因为交通肇事进而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此案被害人张妙的亡灵应该已经得到了慰藉。对于药庆卫的诉请,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予以依法立案受理,而作为本案被告的张显也旋即通过媒体作出了回应。
02 08月
【雷钟哲】网络是非边界张显案是样板
值得欣慰的是,该案宣判后,原告对结果感到满意;张显也最终明确表示尊重一审法院判决,不再上诉,同时在《声明》中说,“通过本案诉讼,我吸取了经验和教训,望广大网友也能引以为戒,做到文明发言,转载他人微博、博文时一定要小心谨慎。”这种态度,值得欢迎。自然关心这起案件的广大网友,更应旁...
【志灵】被“越界自由”伤害的药家鑫之父
当每个人都明白自己要为并且必然会为自由行为承担“无限责任”时,自由的行为就必然在规则可控的范围之内,每个人都会按规则要求主动将自己的自由置于“枷锁之中”。
01 08月
【新京报】药庆卫诉张显案的“双重警示”
无论在现实还是网络环境,任何价值判断,都该以事实为基石;只有在对真相的理性坚守下,人们的评判才会回归公允,避免在标签的刺激下浮躁地站队。药庆卫诉张显一案,颇值得人们思量。
16 02月
【秦丹】向药家索款,别以公益的名义
药家鑫父母当时承诺愿出20万元做“补偿”,一来是为了救儿子;二来当然也是为了自己内心的救赎。但当时,张家拒绝了,没有给药家自我救赎的机会。时过境迁,药家鑫以生命为代价,抵了自己的罪行;而药家父母以痛失爱子为代价,平衡了内心的亏欠。现在,要求再付这笔“补偿款”,有违伦理人情。
14 02月
【廉颖婷】药家鑫案未了局三大争论焦点待解
法律工作者应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这意味着,如果药家鑫有遗产,如果被害人近亲属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应当在药家鑫遗产范围内对被害人近亲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3 02月
【乔新生】法律工作者应谨言慎行
对死者表示足够的敬畏,对生者表示足够的尊重,这都是做人的底线。法律工作者应当运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而非人为再造新闻。
10 02月
【唐文】药张两家之事不该再让公众围观
张妙父亲,一位农村老人,一位惨痛失去女儿的老人,为何作出不理智的索要行为,我们不得而知,也没有必要猜想或指责,任他们两家自行解决或自消自结好了。我倒觉得,我们的一些媒体、网络和网民,缺少些起码的善解人意之心,缺少应有的同情心;一些人更是喜欢拿别人的痛哭娱乐,这样做既无意义,也无...
【张枫逸】药案赠款先拒后索引发双重反思
对于“先拒后索”的尴尬,我们每个人都应进行反思。舆论不能干预司法审判,同样,也不能干预当事人的维权。而避免“挟民意以令当事人”的舆论暴力,需要社会和媒体的自律。
09 02月
【傅达林】药家鑫案20万赠款中的情与法
围绕着药家鑫案的一连串舆情话题,都折射出当前公共舆论建设存在一定程度偏失,诉诸情感的谩骂与质疑,往往为投机者所利用。作为一种公共议题,无论人们情感上指责谁或是偏袒谁,公共空间的构建都当建立在理性之上。而一旦回归到法律的理性精神上,一些纠葛不清的争议原来只是个简单不过的判断而已。
【李龙】“药案”留下的不应是无休止纠缠
平心而论,无论从情理上还是法理上,张家向药父索要20万元赠金都不具有太大的说服力。因而,从国家层面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体系的构建,把生活极度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的亲属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当是“药案”留下的思考。
【张铁】希望药家鑫案再没有“如果”
面对诸多林中岔路,因预设的观点与立场、道德的控诉与想象、情感的裹挟与冲刷、利益的诱惑与纠结,我们未能走向另外一条。受害者不能沉默,受损者不能屈膝,但有时,或许可以选择用另一种方式来化解矛盾。的确,我们不能以旁观者的立场要求当事人的理智,但至少,我们可以更好地抓住转机,阻止这一承...
【李妍】药家鑫案再起纷争,有多少赔偿可以重来
药家鑫案固然会被写进历史,但由药案发散开来的诸多事件,也让人看到,在这场没有赢家的博弈中,如何让备受伤害的双方找到共同的利益通途,却成为一件越来越艰难的事。对张、药两家而言,用诚心获取善意,用情理道义达成谅解,是需要跨出的艰难一步;而对整个社会而言,如何通过法治、经济、道德等多...
【纸刀】张妙家属“索要20万赠款”师出无名
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与赔偿不同,也就是说药庆卫有权决定给不给这个“赠与”。而张家在放弃了主张民事赔偿权利之后,却又高调讨要“赠与”,既显得没有章法,还有点像是要陷对方于不义的道德绑架;其二,索讨的时机,在药庆卫诉张显名誉权案尚未宣判...
31 12月
【赵冷暖】律师怎能“挟舆论以令司法”
西安市雁塔区是有名的文化区,辖区内还有著名的法学高等学府,我们期待着雁塔区法院能够作出一个展现人文关怀和法治精神的高水平判决。我们同时也希望这对失去孩子的老年夫妇,不会在法律面前失去自己的尊严,不需要再“昼伏夜出、低头做人”。
30 12月
【椿桦】请以法治之名尊重药家鑫父亲之权
许多人对司法公正缺乏信心,对“黑幕论”则非常敏感,因而往往不认为法理可以解释或解决法律问题。可见,警惕并反省所谓社会舆论审判的,首先并不是广大网民或普通民众。
27 12月
【易中天】谁把药家鑫变成了凶手
至少我们可以肯定,他到世间来,不是为了杀人。他的人生目标,也不是做一个杀人犯。他甚至不是“预谋杀人”,比如备好凶器,潜伏在路边,单等张妙出现。但他确实杀人了,而且穷凶极恶,暴力血腥,令人发指。
08 09月
【詹万承】药家鑫父亲索赔1元并非儿戏
9月5日下午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判决被告张显公开在网络、报纸上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张显为药家鑫案原告代理人,因其在网上多次发表对药家鑫家人的评论引起药家不满(9月6日《中国青年报》)。
【南方日报】被劫持的社会情绪理应反思
在得知药家鑫之父药庆卫家庭的真实情况后,我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中。在药庆卫状告张显一案中,我不得不反思自己之前的行为,在一个信息化碎片的时代,找到真实的信息是多么的重要。
22 08月
【张燕】独立的司法才能孕育理性的民意
张显捏造的药家背景,不仅将药家鑫送上了断头台,同时也损害了药家的声誉。如今药家鑫已经被处以死刑,药父捍卫自身名誉权是合理的。这一点,张显自己也是基本承认的,虽然拒不承认捏造,但也表示自己的话出格,一些事实没有核实。药家鑫案以民意对司法的干涉结束,药案延伸出来的张显案,至少应该成...
15 08月
【杨涛】如何区分药家鑫案中被夸大的“网络暴力”
8月4日,药家鑫之父药庆卫向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张显(微博)名誉侵权,要求其“澄清网上不实及恶语攻击的言论,并作公开道歉”。区分言论自由与舆论审判、网络暴力,让民众在享受正当批评和舆论监督权利同时,也注意不要伤害无辜的人们。
12 08月
【杨涛】如何区分药家鑫案中被夸大的“网络暴力”
虽然药庆卫对于张显的攻击一直表示不满,并且多次进行过交涉,不过,药父选择在药家鑫审判尘埃落定并已经执行死刑后,对张显提起诉讼,我认为时机比较恰当。倘若药案正在审理之中告名誉侵权,恐怕名誉侵权的是非曲直都将淹没于对药家鑫仇恨的口水中,只有等人们的情绪平复之后,大家才可能理性地看待...
【知风】别让“纠正网络伤害”伤害了网络
“网络伤害”确实存在,但没有到“普遍存在”的地步——如果揭露黑幕、曝光丑闻不算伤害的话。网络是一个信息传播的媒介,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现实语境下信息不对称的缺陷。它只不过把原本存在的民意、民声,用现代化的网络途径加以传播,并不是网络引起了存在或不存在,而是网络让那些信息有了表...
【崔中波】药家“秋后算账”能否“平复伤痕”?
在这个网络信息发达的时代,要想自己不成为别人眼中可口的肥羊,不成为人人去追打的落水狗,唯有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该说话的时候说话,并且说真话、说实话,以理服人。而别指望网民放弃“猎人”的角色,以“哑巴”的方式减少对他人的“伤害”,更甭指望“秋后算账”来“平复伤痕”,结束纠...
11 08月
【知风】药家鑫父亲起诉张显说明了什么?
8月4日下午,药家鑫之父药庆卫向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药家鑫杀人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代理人张显名誉侵权,要求其澄清网上不实及恶语攻击的言论,并做公开道歉。如果放大到“冤有头债有主”的说法,那么,“药案”的原告代理人张显,确实可以成为药家鑫之父药庆卫痛失爱子后“寻仇”的目标...
08 08月
【牛克】还药家鑫父母公道同样重要
目前,药父状告张显,不等于为药案“翻案”,作为杀人犯的家属也有自己的名誉权。现在,药案的所谓草根反抗权贵弄法的“象征意义”,已经被证伪。本案最终还是需要由法院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一如公众期待药家鑫案有个公正判决。
10 06月
【丁金坤】药家鑫的尸体权属于谁
法律的作用是定纷止争,对尸体的权属应予确定,并界定近亲属的范围,规定尸体的合理保存期。未来《亲属法》立法时,可考虑如下设计:在不违背善良风俗的情况下,对尸体的处分应尊重死者的遗愿。
【易中天】谁把药家鑫变成了凶手
在950万人走向考场这天,药家鑫走向了刑场。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中国教育就普遍地“望子成龙”,至少也得“成材”、“成器”。他们以为那就会让孩子“成材”、“成器”,甚至“成龙”,却不知道这样做的结果,无异于慢性杀人。
09 06月
【池墨】但愿药家鑫的悲剧不再重演
药家鑫死了,其不能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了,药家鑫死了,也将他的罪恶全带走了,但是,药家鑫的阴魂还在,那些同情、认同药家鑫的人,他们在遇到药家鑫一样的遭遇时,是否会作出药家鑫的选择呢?从一些言论来看,并不是不可能。因此,整个社会,都应该对药家鑫一案进行反思,反思一下药家鑫的罪行,反...
08 06月
【白鋆平】高考与药家鑫死刑
药家鑫用生命承担了他的罪行和家长的错误,而他的家长却没有在法庭上露过一面。是无颜以对受害者的家属?还是无力承受这个严酷的审判?又或许是因为他们寄托在孩子身上并且小心翼翼维护至今的虚荣心被无情的现实彻底地摧毁。我相信药家鑫当年高考的时候父母肯定是送他去考场的,而如今父母却没有胆量...
【李千帆】应从药家鑫之死记取司法公平的可贵
今天(6月7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还是药家鑫提出上诉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李振忠】此药家鑫死,下一个“药家鑫”会活吗?
仁慈也好,宽恕也好,法律是不着边际的宗教吗?法律是东郭先生吗?法律是增加社会凶恶报复之戾气的吗?绝不是,不杀药家鑫,社会必然增加无数重戾气,不信教授们可以在自家孩子身上试试。当小孩子发生虐杀小动物之时,仁慈宽恕纵容之后,会是个什么样的结果?
【鱼竹舟】但愿世人能够记住药家鑫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我们同情药家鑫是因为他还只是个学生,一个有才艺的学生,但是往往毁灭他的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