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最好在几个小时内捐赠遗体,时间上越短越好。因为捐献者死后,由于身体循环停止,器官内的细胞得不到血液的供氧,时间长了以后就会开始死亡从而不能使用,如果死亡时间短,身体器官尚未损坏,这种情况下死者的大部分器官都是可以用的。
除了肾、肝脏、骨髓等不会影响捐献者生命的器官能够活体移植外,大部分移植手术都是捐献者死后移植的,但必须在死亡后很短的一段时间内。就算是没有血管的角膜,也有6-12小时的时间限制,超过这个时间就不合适移植了。现在器官保存技术已经发展得比较好,内脏器官有的也可以保存24-48小时。
捐献条件:
1、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遗体。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捐献遗体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非正常死亡者暂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之列。
扩展资料:
常见问题:
1、生前未办理登记手续。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并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的,也可以在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志愿捐献遗体手续。
2、遗体捐献执行人。可以是捐献人的近亲属或者在工作上、生活上有密切关系的其他自然人,也可以是捐献人生前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
3、变更和撤销。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变更或撤销。捐献人到办理登记的登记机构办理相关的变更或者撤销手续。
4、费用。遗体捐献为无偿及无条件捐献,在捐献过程中捐献者和家属也不负担任何费用。
5、纪念。捐献者名字将被敬刻于生命纪念碑(北京市长青生命纪念园内),家属可择时进行祭奠。
联系方式:
*首都医科大学,电话:83911443,13693207317;
*北京大学医学部,电话:82802466,15810955403;
*北京协和医学院,电话: 69156975,13501100862;
注:座机周一至周五8:30-17:00,手机24小时。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手续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