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处理

2024-12-18 01:48:4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离婚、抚育、扶养、赡养、收养、监护权、解除同居关系等家庭纠纷,这些家庭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是公安机关的受案范围。当事人应该协商解决,或者找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协调,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但是如果双方存在肢体上的冲突找公安,公安机关会受理。

回答2:

回答3:

1楼根本不懂。全是胡说。

首先打人你完全可以报警解决这件事情。走正当的法律途径。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第二就是房产的问题。先要看房产写的是谁的名字,就是在谁的名下。你问题里面没有提到你爷爷,不知道老爷子是否在世。

如果是你爷爷奶奶两个人的。你爷爷已经不在世,奶奶在世。要办理取消登记的手续的。把房子的名字改成你奶奶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没有办理,那你奶奶单纯的意愿是不能成立的。需要房屋登记的2人共同意愿才行,但是你爷爷已经不在世了。也就是说就算立遗嘱也是无效的。

如果房子是你奶奶一个人名下的。需要办理遗嘱公证手续,如果没有办理的话。假设你奶奶去世,是你奶奶的孩子平分房产。

回三楼:医嘱公证有很多方法,不一定到行政机关,有2个以上的非利害关系人在场也可以。

回答4:

1,你小叔不仅简单的拘留,可能还得承担刑事责任。2,该房子登记你奶奶名下吗?

回答5:

应该拘留的
你奶奶的遗嘱合法有效 应听你奶奶的^o^

回林小肯:
遗嘱公证你钱多了就可以去办 只要真实意思表示的遗嘱就合法有效 完全不必办公证.一个公证达到的效果只是提高遗嘱的效力 在多个遗嘱同时存在的条件下 适用的公证后的遗嘱.

回楼主:
如果你奶奶在世 就只想把房子分了的话 这个就应该算是赠与.同样,赠与是你奶奶的真实意思表示 这个赠与不公证也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对于房屋的所有权你要弄清楚 我们才可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