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先去户籍部门解决,没问题的。先别考虑态度,只要能办事就行,去最高级别的公安部门解决,祝您成功。
可以带齐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重新办理常用户口。
相关法律规定:
《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我也是这个情况,原来同时在天津和河北都有户口,后来说要查户口就把河北这边的销户了,今天才知道天津那边也给我销了,现在的情况是,河北这边给上户口,但是身份证号得用我原来河北的那个身份证号,我所有的学历、档案、结婚证、驾驶证、行驶证、银行卡、社保、各种商业险、房产都在天津那个身份证上,现在已经拖了2个月了也没有解决。最要命的是,我老婆怀孕就要生了,现在准生证都办不了,到时候孩子的户口还没法上。
朋友,我的情况跟你一样,也是安徽的到河南的上学,现在都注销了,河南的申请一次说不给恢复,现在你解决了吗
现在你可以为所欲为了,看派出所管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