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九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2、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电信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同时还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两高《关于审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于2011年4月8日起施行,重点打击电信诈骗,对定罪量刑的标准、犯罪情节的认定,特别是对电信诈骗等新类型犯罪活动追究刑事责任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电信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即可以诈骗罪(未遂)追究刑事责任。
群发太多被限制了
首先可以先在网络上选好合适的模板
然后需要注意的是短信群发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用自己的手机号群发,适合发送数量小的场景使用
另外一种则是面对大批量的短信群发,这种时候就适合用专业的短信群发平台来合作,达到率精准,价格便宜
群发商业广告短信与垃圾邮件群发类似,涉嫌侵犯公民权利,一是此类短信骚扰他人,造成他人的精神损害,涉嫌侵犯他人安宁权;二是发送此类短信是强制通信的行为,涉嫌侵犯他人通信自由权;三是个人的手机号码属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范畴,涉嫌侵犯个人信息保护权;四是未经同意擅自向他人发送商业广告短信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强制消费,涉嫌侵犯他人消费自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