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要盖两个章(财务章和法人章)是因为出于公司资金安全的考虑,防止财务和法人(或出纳)任何一方挪用公司资金。银行付款凭证都需要盖银行预留印鉴(财务章和法人章)。盖章顺序为:先财务章,后法定代表人章。
财务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收据、发票(有发票专用章的除外)给对方、银行印签必须留财务专用章等等,能够代表公司承担所有财务相关的义务,享受所有财务相关的权利。一般由企业的专门财务人员管理,可以是财务主管或出纳等。
法定代表人章:简称法人章。法人是企业,是组织,而不是实实在在的人。因此,法人章其实就是单位的公章。
要和银行预留印鉴比对,2个章都要盖。
出具支票就必须盖2个章,否则无法兑付。
支票上的财务章和法人章由谁盖是单位自己规定的。支票上必须要这两个章都盖上且和银行预留的一样,才算是有效的支票。至于你所说的这两个章分别由会计和出纳盖,这是公司考虑到单位资金的安全。
会计和出纳在某笔款项符合支付且支付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就可以在支票上加盖单位财务章和法人章。
只要是银行付款凭证都需要盖银行预留印鉴(财务章和法人章)
你公司两个章由不同职务的人保管的话 可能是出于公司资金安全的考虑 防止任何一方挪用公司资金 或者出纳带着章子到银行去盖 可以减少如果支票被人拾到冒领的可能性
什么情况能盖什么情况不能盖 只要觉得这笔款的支出没有问题就可以盖啊 哪里来那么复杂
其实出纳没必要看会计的脸色的 出纳是直接接触公司资金的 会计只是做账而已 不要觉得自己是出纳就比会计矮一截
出于内控需要而定的,出纳掌握支票等,同时不允许掌握财务章、公司章、法人章
同时盖财务章意味着财务知悉 法人章意味着法人知悉
法人章被财务人员掌握其实是不合适的 但是如今很常见
只要你认为款项的支付有质疑 就可以拒绝 盖章是一种知悉的过程 只要发现问题就可以拒绝 并不是非要专门核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