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怎么调解呢?急!!!

2024-12-30 20:20:5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此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那么什么案件可以刑事和解呢?根据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但也有个限制条件,一个是必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规定的犯罪案件,且是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第二,必须是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因此,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即使双方达成和解,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回答2:

和公司领导无关,可直接无视。
直接和对方进行商谈,取得对方的谅解,作好民事的赔偿,另外有可能最好找到另外两名行凶者一起商谈,此类案件有可能涉及雇凶伤人,或许不能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上予以赔偿,取得对方谅解,然后让对方向公安机关书面要求不予追究刑事民事责任,判缓刑应该没问题

那就找领导多说说好话,尽量和解掉,其实公司是没权力插手的,或者能做通被害人的思想工作,否则口说无凭,没有书面的凭证事情还是很麻烦的。

回答3:

可以协同公安机关调解或者到法院部门调解。但是这个非法殴打他人致使他人伤残达到轻伤以上的必须要追求其的刑事责任的。

回答4:

轻伤是轻微刑事案件,现在是可以调解的,找公、检、法都行,前提是必须积极给伤者治疗,支付医疗费用,以取得受伤者的谅解才行。至于公司领导,你们应当多做工作,不管怎么说也是同一个单位的员工。
判缓刑是有很大可能的。

回答5:

如果要水平高的,我听说京城第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京都律师团队,最新的媒体有大量的报道,可以看看最近的大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