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需要的手续材料如下:
1、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2、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3、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现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
社保转移需要下列手续:先与原单位解约,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然后由原单位及时为转移社保和档案,由原单位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再由现单位在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去其办理接入手续;最后在新参保地参保缴费就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转社保:
1、让现在单位所属社会保障中心开一封同意接受的函,如果是外省转,要出具汇款信息;各机构要求不同,有可能是原单位所属社会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函。
2、持接受书(或转出书)到原公司社会保险所属机构办理转账手续,原公司有社会保险专家的,可以由原公司代理。
3、原公司社会保险机构同意转移,发行转移人员名单。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公司信息、参加工作时间、收费期限等,包括姓名、年薪月份、账户余额等信息。
4、拿着文件到现在单位所属的社保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手续:
1、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2、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3、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现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