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是什么意思

2024-12-13 17: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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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豁免是指免除捐税、劳役等。出自徐光启?《农政全书》,至於坍江一项,虽粮经豁免,而土之在水,原无丧失。
保险豁免一般指保费豁免,也就是在发生某些意外后保费可以不用继续缴纳,但是依然享受保险合同的保障;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某些特定的情况,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民生豁免的意思是经营关系到国计民生,在特殊情况下不受管控限制,享受豁免政策,依然准许生产或部分准许生产的民生保障类企业。类型主要包括外贸企业、产业链配套企业、龙头企业、军工企业、食品企业、协同供暖企业等。
租赁豁免权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基于租赁纠纷被告人的委托,法律赋予辩护律师所拥有的拒绝就其执业行为所得知的委托人有关事项向司法当局作证,以及不因其正当执业行为而为的言论及行为受到相关法律追诉与制裁的权利。
附加投保人豁免是指投保人在购买主险的时候同时购买附加险,指如果投保人在保单有效期内发生了附加险豁免险规定的保险事故则可以免除剩余保费且合同仍然有效。
【拓展资料】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没有系统规定执行豁免制度,只是在一些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中对执行豁免有所涉及。现实中,由于经常出现债权人将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完全归责于法院,不断上访、纠缠的事件,执行法院、执行法官不得不运用一切法律强制手段,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申请人的债权;法院对于所有被执行人都几乎采取相同的执行措施,竭尽拘留、罚款、查封、扣押之能事,即使不能执行到位,也能可以穷尽手段为由告慰天下,进而取得债权人的谅解。
然而,法院在拘留确无履行能力的债务人时,在扣押债务人赖以生存的基本物品时,在夜深人静伏击被执行人时,是否顾及了债务人的基本人权保护?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粗暴的执行手段,侵犯了债务人的基本人权,表面上保护了申请人的权利,实质是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不能平等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建立执行豁免制度,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现有法律对执行中豁免财产范围的规定较为模糊和缺乏,法院对此认识尺度也不一,继而执行不当导致了执行工作陷入被动局面,不能很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因此很有必要对执行豁免制度进行讨论,以便统一认识、准确执行,促进我国执行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