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有走三步: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再申请工伤赔偿。
一、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常规材料及要求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 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
三、工伤办理程序:《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鉴定】职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病历)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 16180—2006 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申请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给职工颁发《职工伤残证》。
4.【工伤待遇】按照伤残等级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老板赔偿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等 医院这么做是不合法的 你可以去找医院问问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可以通过工伤保险途径获得救济和补偿。目前,法律规定职工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付,用人单位未缴付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应享受的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也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建议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否则,一旦发生工伤,将会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工伤认定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三)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五)患职业病的;
(六)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七)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这种情形的工伤,只能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以下情形法律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
(一)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 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 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后,应首先在1年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工伤比较严重,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不同的伤残等级可获得不同补偿。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赔偿的前置程序和依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职工可向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对所在单位提起劳动仲裁。
工伤待遇的索赔相比较而言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除非单位很配合,否则,可能会经历工伤认定的申请、行政复议、法院一审和二审,同时,还有劳动能力的第一次鉴定和第二次鉴定。这些都完成后,如果对经办机构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还要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如果用人单位仍拒不赔偿的,还要对其提起劳动仲裁和后续的民事诉讼,整个过程和程序会相对比较复杂和漫长,工伤职工要有个心理准备。
如果有社保应该在工伤保险指定的医疗机构,单位无权安排你去哪里治疗
具体赔偿应该看造成什么后果而定,你可以向律师咨询
我不知道非公立医院能不能享受医保,但你可以把这件事和媒体说,找个记者和你去医院问问,相信有媒体在他们能老实说话,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