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

2024-12-16 16:27:4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每个地方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不同,以重庆为例。

一、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为: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重庆公租房申请方式及可以申请的户型

1、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可选择任一公租房申请点提交申请(节假日除外),也可拨打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公开咨询电话63651390 、60841520查询。

2、公租房申请户型与申请人数相对应,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申请一室一厅及以下户型,3人申请两室一厅及以下户型,4人以上申请三室一厅及以下户型。(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标准申请)

扩展资料:

重庆公租房申请所需资料

一、公租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

三、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

四、工作及收入证明,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收入证明;无工作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失业人员也可提供失业证,务农人员可提供农业户口说明情况。

五、住房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住房分配情况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解读

回答2:

没有自己的房产,而且收入比较低,才可以申请

回答3: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所以,具体的申请条件还需要结合地方的相关规定。

  具体流程:

  1、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2、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回答4:

回答5: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住公租房: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