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要打官司的话,你要证明你的条件比他好,也就是说他的条件不足以抚养孩子,如果足以抚养孩子的话,你一般拿不走。
如果女方没有过失,或经济没有困难,孩子也不愿意回来,那就无法要回。
回末有“兰墅阅过”字样,“兰墅”为高鹗的字。1959年出现于北京,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购藏。梦稿本最大的特征是拥有完整的120回,原文吴语特多,它是一部手稿,但无论原文和改文都不是高鹗的笔迹。其改文被其他脂本及程本所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