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赡养费问题?

2024-12-16 22:16:1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法定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有: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自然开支;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以及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人或赡养机构代为照料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无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无自住房的,则应将合理房租费用一并计算在赡养费内。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对老人精神赡养已成为不争的法律原则,但理论界及审判实务中对能否判决精神赡养以及如果判决如何执行一直存疑。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回答2:

首先作为老人,在对待儿女的事情上最好一碗水端平,不能过分的偏心,不然在以后自己老了需要赡养时会出现很多矛盾。
既然老人将所有的资产都给了儿子,那么儿子应该有责任也有义务赡养老人,女儿虽说也有义务赡养,但主要责任还是在儿子,更何况女儿也是嫁人了,有自己的家庭,也无正式工作。
在这件事上,如果儿子比较明事理,就会主动承担赡养义务,就算老人要求去女儿家,儿子也可以以赡养费的形式给予补偿。女儿有权拒绝,可以适当给点费用。

回答3:

老年人都希望儿子继承自己的财产,也想让儿子赡养,但是又怕媳妇吵闹看着儿子夹在中间为难,女儿贴心但又不想财产外流,这都是老人的想法。做女儿的总认为手心手背都是娘的肉,父母不能这样做。所以每家都有难事。不过老人应该有退休金吧,这样到时老人在那家住应该归其所有,如没有退休金则应告知上人,房产是其养老的本金,自己也都有子女了,生活负担也很重,不能让女儿负全部责任。早点说,让上人心中知道你的想法。

回答4: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就都付赡养费,拿到财产的可以多承担一些。

回答5:

这个显然是我们。好多中年人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姐姐或者说是妹妹当然不应该。因为老人把所有的资产都给了弟弟,或者说是哥哥。当然我的建议是,经济条件允许时间和精力都允许的话,那就养呗。养老人你会得到。你的儿女对你的肯定。这一个肯定不是说两句话所能给予的。中国古话讲言传不如身教。当然如果姐姐或者说是妹妹没有精力也没有经济条件去支撑。而老人非要硬着去。那只能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