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提取
申请条件
辞职、解聘以及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1、户口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缴存职工,男性年未满50周岁、女性年未满45周岁,封存满两年仍未找到工作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2、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可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3、户口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外的缴存职工,自愿不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办理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销户提取的缴存职工须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
可提取人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
提取额度
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及销户利息。
提取次数
一次结清并办理销户。
所需资料
属于缴存职工正常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属于缴存职工单位注销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单位工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本人医保社保停缴证明材料、《特殊销户提取申请表》。
属于缴存职工与单位发生法律纠纷,无法以正式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劳动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书、《特殊销户提取申请表》。
属于缴存职工被判刑的,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人民法院判决书、《特殊销户提取申请表》。
办理时限: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属于缴存单位经营管理不善破产、倒闭,但未办理注销登记,致缴存职工无法联系该缴存单位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特殊销户提取申请表》。
办理时限: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受理渠道
分中心、管理部提取业务柜台。
注意事项
1、缴存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2、缴存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的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云南省的住房公积金要是想提取,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