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区的人口土地变动情况不同,派出所对辖区户口管理,是按实际情况来管理。没有自己的房产派出所不给分户是正常的,但可以迁回原籍,或等再婚后迁到男方家。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山西省为例,符合分户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才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第十二条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从法理上,只要解除了婚姻关系,不再在同户居住或生活的都应当办理分户用续。但户口管理是属于管理,属于公共管理的组成部分,分户问题需要滤及公共利益问题,而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与操作规范,其主要目的是平衡公共利益与公共资源,因此,一般要求须要具有独立的生活条件(即居住住房),或独立生活了相应的时间才能办理分户。这样作的目的,一是防止假借离婚方式来另外申请宅基地,二是防城镇或农村撤迁中有投机行为(通过假离婚来扩大利益),三是有的婚姻夫妻还存在和好继续生活的可能,如果急于办理分户会增加社会管理机关的不应有麻烦等等。因此,离婚后分户问题须按当地的有关规定办理,但离婚后户口迁出是不受限制的。
给你个方向:
农村不动产使用权等规划在即,如今很多事情是办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