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想辞职需要向公司缴纳违约金吗?

2024-12-21 21: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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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想辞职不需要向公司缴纳违约金‍。

劳动者辞职通常包含如下几种情况:‍

  1.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属于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承担。

  4. 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未完成服务期相应折算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根据具体问题类型,进行步骤拆解/原因原理分析/内容拓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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