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才可以办理,可以先到公安机关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根据不同就业类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满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农业承包合同(土地承租协议);
2、满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人系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或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及相应年度报告和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
3、满1年以上的《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
4、满1年以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明或证件;
5、满1年以上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或《杭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以及《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到申领人提交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相关证明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出具回执;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核发《浙江省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证件作为持有人的居住证明,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证件有效期为六个月至三年,具体期限根据流动人口拟居住时间确定。证件有效期内,证件持有人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浙江省居住证》证件有效期为九年。证件有效期内,证件持有人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登记事项在发证地的市区、县(市)范围内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网-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办理
有可能可以,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
申请居住证:
一、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须提供:
□在市区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不含1月以上中断缴费或补缴)的社保凭证;
根据不同就业类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满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农业承包合同(土地承租协议);
□满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人系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或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及相应年度报告和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
□满1年以上的《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
□满1年以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明或证件;
□满1年以上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或《杭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以及《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
二、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的,须提供:
□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等自购房权证;未取得上述权证的,须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无自购房而租赁他人合法房屋的,须提供:
□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
□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
□《居住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
□属国有土地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杭州市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属集体土地的,提供街道、乡(镇)出具的《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排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