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配偶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构成重婚罪。尽管当事人在日后又离婚了,如若利害关系人起诉,重婚期间的犯罪行为照样应该予以认定并追究法律责任。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从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进行分析,重婚行为违反一夫一妻制,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严重的婚姻违法行为,从性质上不应当存在阻却事由,产生从违法到合法转化的问题。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了四种无效婚姻的情形:(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存在上述四种情形,婚姻关系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即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因此无论申请确认婚姻无效时,重婚者是存在两个婚姻关系,还是只存余一个婚姻关系,都应确认构成重婚的婚姻无效。即使前婚已合法终止,后一婚姻关系仍为无效。
构成重婚罪,一般会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本罪属于自诉案件,只有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才会受理。
算,主要看他领取第二个结婚中至少要超过两个月才算。
这个当然不算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