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承人已经明确自身有完全无争议的继承房产权利时,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有关房屋所有权变动事宜的,需要办理委托公证,然后才可以让受委托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务。
具体流程:
1,办理房屋买卖委托授权的,需要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双方身份证;
(2)房屋买卖授权委托书;
(3)房屋委托书所涉及的房产证原件;
2,授权委托书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姓名及基本情况;
(2)房屋的基本情况;
(3)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委托期间、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等具体事宜;
法律依据:《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
第三条 委托人申请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应当亲自向公证机构提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第四条 房屋委托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
(二)受托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
(三)房屋的基本情况,但涉及的房屋尚未确定的除外;
(四)委托内容: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委托期间、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等;
(五)委托人的签名(印鉴、指印)及签署日期。
得去公证处办理 ,私人间签署的合同书无法律效力 .
得通过继承公证确定你是唯一继承人,才有权限委托别人买卖房屋。有多个继承人的,需经所有继承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