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不准予离婚的,又经过半年后,不会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形。对于离婚事宜,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并依法办理离婚手续。但当事人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离婚,一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二是到法院起诉离婚。不可能自动离婚的。
可以,这次你没特殊理由,法院会判离的。
她在这半年内找对象是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请看我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以上规定第二项,如果你能拿出她与人同居的证据的话,离婚时你就可以主张一定的损害赔偿。
不能,申请之后要三年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