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举例解释“同时履行抗辩权”?

2024-12-17 03: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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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特点是双方履行债务在时间上没有先后,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做出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履行的权利。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要对待给付,出卖人要向买受人给付货物,买受人要向出卖人给付价款,买卖双方要同时履行这些主要义务。出卖人在买受人没有给付价款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有权拒绝买受人要求自己给付货物的请求。买受人在出卖人给付货物前,有权拒绝交付价款。同时履行抗辩权只是使对方请求权延缓发生效力,即使对方请求权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行使,因而是延缓的抗辩权。例如:甲乙双方合同约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果甲不交钱那么同时乙就可以不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