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理论依据

2024-12-31 00: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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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所谓“开门立法”,即在立法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让群众积极参与,实现立法民主化。具体而言,就是采用公开征求立法建议、立法听证等方式,使民主立法延伸到最起始阶段,让民众的意志从立法的最初就得到体现,从而提高立法的透明度,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使立法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符合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