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入职一年半了,公司没有交任何保险,也没签订任何劳动合同,现在打算辞职,我可以获取赔偿吗?

2025-01-26 00: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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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于保险部分,您可以要求单位补交,无法补交的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单位不履行,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2:

当然可以获得赔偿了。
注意搜集相关证据,以便获得补偿;
工资单或者工资卡记载的工资发放情况,
可以到当地县区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回答3:

可以的,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未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回答4:

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不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那么劳动者可以主张倍工资的赔偿!公司不为劳动者买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补办社保或者是退还应当由公司承担的社保金部分!这些都是法律赋与劳动者的权利!

回答5:

你想钱想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