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最多可扣押人多少天

2024-12-15 21:35:3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您好,是37天。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0日 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7天 所以就是37天

回答2:

治安案件是8小时,刑事案件12小时,你说的是被逮捕后呀,那时间可以就长了

回答3:

24小时

回答4:

42小时

回答5:

37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