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强制执行
对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有转移、藏匿财产行为,法院可以对其做出十五日以下的司法拘留。如果对方却无偿还能力、无可执行财产,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在中止执行情形消失以后,也就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可执行财产了,在申请恢复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对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
第四百六十二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由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强制执行
跟踪他,确定他隐藏的个人财产,立即向法院执行部门举报查封。或者申请限制他高消费的执行令,还可以每天去他家他公司要债。
对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对方有转移、藏匿财产行为,法院可以对其做出十五日以下的司法拘留。
如果对方却无偿还能力、无可执行财产,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在中止执行情形消失以后,也就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可执行财产了,在申请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