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辞职报告,公司不放人而且没签合同,怎么办

2024-12-16 00:27:3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被拖欠的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答2: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另外,我曾看到一份相关内容,或许对你有用:
  一般情况下不要采用辞职的方式,这会影响到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还会在劳动经历中留下“辞职”的记录。
  建议你采用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递交书面通知最好采用快件邮递的方式,保存好收据,以备后用。不管领导批不批,到时就可以走人。
  离职后,社保(养老金等)处于中断状态,可以选择自费缴纳或有了新工作后再继续缴纳。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封存二年后可以取出,不能自费缴纳,可以等有了新工作后继续缴纳。
  如果档案原先是从人才中心调到单位的,仍回到人才中心,否则退回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
  离职前,你要做好业务交接的事宜,不要影响单位的工作,避免摩擦。离职后单位应该在15日内,为你办理退工手续,出具退工单和发还劳动手册,同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回答3:

没有签劳动合同是没有证据起诉的 而且起诉周期较长 劳民伤财得不偿失,你可以直接找部门主管或者经理要求结算工资。

回答4:

辞职通知提前三十天作出,三十天后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公司在一年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公司不得任意克扣工资,你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