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总结了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要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省委结合四川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决定》的意见。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紧密结合试验区建设实际,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立足已有的工作基础、实践基础和群众基础抓好落实。现就我市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在中央、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党的建设不断进步,各级党组织焕发出勃勃生机。在推进试验区建设、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应对金融危机中,充分发挥了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了具有成都特色的党的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始终坚持将党的建设与统筹城乡发展实践紧密结合,走出了一条符合成都实际以党的建设推进科学发展的路子。积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将党的建设与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政治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力量,开创了城乡同发展共繁荣的新局面。
——始终坚持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形成试验区建设的坚强支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着力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通过科学理论武装、分级分类培训、统筹城乡实践、抗震救灾磨砺和新时期群众工作锻炼,培养了一支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要义、创新实干的干部队伍,打造了一支平时看得出来、困难面前站得出来、紧急关头豁得出来的党员队伍,为推进试验区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支撑。
——始终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发挥党员群众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扩大党内民主,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全面落实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努力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充分激发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党委各项部署转化为广大党员群众自觉行动,为统筹城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城乡群众共创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机制。将实现、发展和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四大基础工程”,大力开展惠民行动,认真抓好充分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扶贫开发,切实解决就医就学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初步构建了城乡群众共创共享机制。
——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实施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不断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建立了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廉洁、高效从政的制度和群众评判党委、政府工作的机制。大力倡导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形成了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浓厚氛围。
实践证明,我市党的建设符合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精神,符合市委总体战略部署,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各级党组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彰显了强大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些有益的探索,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并不断发展完善。
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我市统筹城乡进入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城乡全面现代化的发展新阶段,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日益深入,社会转型期矛盾日益凸显,灾后重建任务仍很艰巨,区域竞争日趋激烈,发挥省会城市“两个率先”的示范带动作用责任重大,各级党组织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我市党的建设也存在一些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理想信念方面,一些党员、干部忽视理论学习、学用脱节,理想信念不坚定;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对统筹城乡认识还不深刻、理解还不全面、推进还不到位。组织纪律方面,一些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对党员群众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少数领导干部存在家长制作风,不习惯、不善于用民主的方法推进工作;一些领导班子整体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部分党员党员意识淡化,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领导工作方面,一些领导干部思想解放不够,推动科学发展、处理复杂问题、做群众工作能力不强;一些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党的建设认识不到位,抓党建的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群众观念不强,工作作风不深入、不扎实,存在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官僚主义;有的领导干部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好大喜功;个别领导干部贪污腐败,影响恶劣。这些问题虽不是主流,但严重削弱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试验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必须引起我们警醒。全市各级党组织务必居安思危,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按照四中全会确定的“六个坚持”的指导原则,把握“四个着眼于”的党建着力点和“五位一体”的党建总体布局,全面落实省委《意见》提出的“六项主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联系统筹城乡实际抓党建的意识,突出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扩大党内民主、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工作、反腐倡廉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全面提高我市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开创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坚定不移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局面,为全面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城乡全面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以全面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为中心,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
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引导党员、干部不断适应试验区建设需要,紧紧围绕服务中心任务,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完善学习制度,争当学习型党员、学习型干部,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形成把工作当事业追求、当学问研究的浓厚氛围,影响和带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加强理论宣讲。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认真总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功经验,形成有利于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和体制机制,不断推动学习实践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党员干部要作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着力提高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将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加强党员、干部道德修养教育,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坚持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理论学习同研究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党的建设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紧密联系试验区建设实际,进一步深化对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就是成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要实践活动的再认识,广泛学习试验区建设所需要的经济管理、科技、法律、社会等知识,加强对改革发展中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增强工作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校)和国民教育体系在干部学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实效实战原则,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突出案例教学和现场培训,加强对成都实践经验的学习,推广运用典型案例,提升广大干部运用统筹城乡的思路和办法推进工作的能力。实行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完善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重要依据,建立促进党员干部坚持学习、不断学习、终身学习激励约束机制。
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
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作用,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决策咨询制度,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全面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办好党报党刊和党建网站。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深化“三务”公开,坚持“三会”开放,推广民情专递、民主荐事、民主议政日等做法,加强党员民主实践训练,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年度民主评议制度。试行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
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和党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乡镇党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制度,严格控制公推直选干部任期内职务变动,维护选举结果严肃性。开展机关、企业、街道、学校、医院等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试点。改善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来自基层一线代表比例。扩大党代表大会代表对提名推荐候选人的参与,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积极探索落实流动党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途径和方式。落实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试行区(市)县党代会常任制。完善党内选举办法,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视野选拔干部,广辟途径培养干部,满腔热忱爱护干部,严格要求管理干部,为试验区建设配强班子、建好队伍、集聚人才。
鲜明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考核评价体系,注重从打基础、可持续、管长远等“潜绩”中以及应对突发事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干部的德才表现。坚持在统筹城乡一线培养和选拔干部,大力选拔敢抓善管、攻坚破难,对统筹城乡真学真懂真推动的干部。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充分发挥整体功能。健全干部考察制度,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常态化、规范化。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增强科学性和真实性,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探索差额票决。深化干部分类管理改革,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研究符合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办法。推进干部多岗位锻炼,加强干部交流。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干部培养选拔链,切实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吸引、使用、评价、激励办法,大力加强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急需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引进工作。统筹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全面加强干部管理。坚持关心爱护与严格管理相结合,加大治懒治庸力度,着力解决“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等问题。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重视对干部政治上关心、精神上鼓励、生活上帮助、心理上关怀,激励干部爱岗敬业、实干奉献。对长期在统筹城乡基层一线工作的干部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防止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充分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群众主体作用,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优化基层党组织运行机制,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充分凝聚广大党员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尊重基层、尊重首创,活跃基层、打牢基础。
完善基层治理机制。规范村级组织设置,科学界定政府职能与自治职能,构建城乡一体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健全村民议事长效机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民主的办法自主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完善“党组织领导下,村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决策,村委会执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完善社区党建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管理体系、维稳体系、责任体系,探索构建适应现代城市发展要求、利益诉求渠道畅通的城市社区治理机制。
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适应城乡统筹发展需要,推进基层党组织职能转型,增强基层党组织以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依法办事的方式组织发动群众的能力,防止大包大揽、代民做主。坚持以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和活动方式创新推进党在各个领域、各项事业中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打破地域、行政界限,探索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链、商会、协会、农村新型社区等领域和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的有效途径和方式。认真落实中央《决定》“六个贯穿始终”的要求,统筹抓好农村、社区、机关、高校、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的党组织建设。市、区(市)县成立专门党工委,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信息网络创新党组织工作手段,拓宽党组织活动空间。
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拓宽基层干部来源,鼓励机关干部、转业退伍军人、“一村(社区)一大”等参加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公推直选。抓好机关干部驻村任职、到重点镇挂职。进一步加强“一村(社区)一大”教育管理。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具有2年以上基层经历人员中招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健全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考核管理和约束机制,及时调整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班子。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轮训制度。认真落实村(社区)干部补贴最低保障和正常增长制度、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
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发挥作用为重点,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党员发展培养考察期与预备期“两期统筹”试点,加大在工人、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重视在高知识群体、大学生以及新社会阶层等各领域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完善党员服务中心(站点)、村级活动中心功能,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作用,提高服务质量。定期表彰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探索党内帮扶专项资金制度。建立基层党员轮训制度。适应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经济结构、产业布局、组织形式、行业分工、党员流向的发展变化,积极探索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促进以城带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全面推行《党员证》制度,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制度体系和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城乡一体、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城乡基层党组织一方为主、接续培养、两地考察、相互衔接的优秀务工人员入党办法。加强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提升基层党组织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对经济基础较薄弱地区基层党建工作的支持,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积极营造用心谋事、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坚持实践的观点,积极倡导改革创新、攻坚破难的思想作风,鼓励探索,支持攻坚,宽容失误,及时将经过实践检验的典型经验、政策措施固化为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长效机制。深入落实市委《八项规定》,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全面提高执行力。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落实群众和信访工作逐级负责制,广泛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和农村基层“勤廉双优”争创活动。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开展区(市)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常委会要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监督检查作用。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
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将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按要求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任职行为。全面加强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专项治理,加强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机制、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七、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党的建设的领导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以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着力构建全党抓党建、党员干部抓党建的齐抓共管格局。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始终站在第一线抓好党建工作,善于通过抓党的建设来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鼓励先行先试,坚持典型带动,着力打造一批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推进的综合示范点。
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党的建设重大事项综合协调、调研、巡视、指导作用,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提出的新的要求和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建立常委会向全委会、区(市)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纳入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完善以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完成、社会评议为主要内容的党建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健全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抓党建、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的考核,确保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落到基层。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实干,为全面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城乡全面现代化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