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离婚房产没过户,离婚协议书上写房子有女儿一半法律给生效?

2024-11-20 19: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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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
你们的离婚协议具有双场的性质,既是离婚协议又是赠与合同
第一、关于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②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③无偿行为。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第二、 赠与合同生效是有条件的
  1)赠与合同采用口头形式的,自财产交付时生效;
  2)赠与人采用书面形式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愿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生效;
  3)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所以,你的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你女儿得在离婚协议上签字,表明她接受赠与,第二房子必须过户,且上面有你女儿的名字,否则不生效。

回答2:

这个协议是二手房买卖合同,无需证人了,拿着这个合同到当地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过户,等拿到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才算是搞定。要弄清楚的是过户只写协议或合同是不算数的,一定要把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名字改过来才叫过户。

回答3:

有效,但属于赠与协议,未公证的,在过户前产权人有权反悔

回答4:

请表述清楚你的问题。如果你们的离婚协议书写明房产一半归属你女儿一半,则你女儿对于该房产享有权利。

回答5:

其实无论房产是否过户,也包括小产权房,只有你们有证据证明你们是合法取得,离婚协议中的赠予条款,在离婚登记以后已经生效,不能再反悔了。还是希望你尽快为女儿办理产权证明。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