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与单位签定合同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工作1年后,小张想换一家公司,于是提前30天提交辞职信,但公司领导一直不签字批准,小张该怎么办? 解析: 提交辞职信是员工向单位表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而非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单位有权不同意小张的辞职申请。如果小张是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即使单位领导不签字批准,他也可以在30天以后离开原单位,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他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特别提醒:员工要特别注意保留曾经提前30天向单位提交辞职信的事实,比如用EMS寄辞职信。
辞职公司不批准?做到这三点,领导立马放你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