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局推出的户政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规定,新生儿父母一方为我市人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外地户口,且在北京没有本人及配偶名下合法产权的住房,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手续齐全的,可以随父亲或母亲在我市人才集体户申报出生登记。
但新生儿父母人事档案关系已经调往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单位,但户口仍滞留在人才集体户内的,其生育的新生儿不能在人才集体户申报出生登记。
新生儿可以随您爱人在外地登记户口。
一楼说的不对,集体户口也是北京户口的一种,当然部队,学校的除外。如果是单位的集体户口,那就是正经的北京户口了。
如果你想转成个人户口的话,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拥有一套你自己名下的北京房产。70年产权的。
五十年产权之所以不能落户,不是因为你是集体户口,而是因为它本身属于商用的,是它本身不具备落户的权利,不是你的问题。
二楼的是正解,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商业用房的使用年限是50年。所以,如果这个住宅的产权是50年,很可能是它的土地性质是商业用地。即使是盖的住宅,也不能落户,除非开发商更改了土地性质。
您好:这个问题很是尖锐,但是还是没有具体的答案。
集体户口是不能落户的,你必须先申请北京户口,然后才能把集体户口迁入房子成为正式户口,集体户口的户口关系还是你原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