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对于你相亲见面的1000元,订婚钱10000元,属于个人花费,4000元订婚戒指 属于你对女方的赠与,
30000元的彩礼钱不能返还,因为你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况(1、未登记结婚的,2、登记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的 3、支付彩礼导致对方生活困难)因你不符合该三点要求,所以彩礼不能返还给你
2、房产证是你母亲的名字 ,则是你母亲的财产,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3、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分配财产时候,对于你婚后购买的财产认为是夫妻同有的财产,平均分配,但是你有家电票据等,法院会将该家电等判给你。
4、结婚前同居的,对于同居的财产,一般认为共同所有,有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可以认定为个人所有。而你们之间在同居期间没有财产,只是你对她生活的必要花费。这个不能要求她返还
5、离婚,双方都可以提出,不受任何影响。
1.女方可以要回礼金,对于礼金是否可以返还,以往司法解释的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实施的婚姻法解释二,废止了以往的解释,明确下列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礼金:
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其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给付礼金的一方有权要求接受方返还给付的礼金。
2.房产属于你母亲,女方无权取得。
3.结婚后的所得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均分配
4.谁提出的离婚并无影响,财产分配是根据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分配。
礼金是可以要回的,房子没有她的份额
针对部分配偶给小S买车买房的情况下,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呢?这样情况下,配偶完全有权利要求返还。
如今的法院就是一强盗,欺弱怕强,有后台就更好办事,没有请个好律师说话厉害一点就多分一点,差点就少分点,这是我的亲身经历,只共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