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关于拆迁的法律问题的依据主要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而这部条例又相当失衡……(所以已经再重新立法了)
该条例第八条规定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也就是说,回迁信息不在公告范围内。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也就是说,回迁属于补偿方式的一种,关于回迁的事项是由拆迁方和被拆迁双方协商的,只要双方都同意,是可以原地回迁的。(也就是说,有些人通过某种方式和拆迁方协商好了,就可以原地回迁;大部分情况下,拆迁方当然是不会不同意了)
恩 ,楼上回答不错
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土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拆迁公告的构成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标题
拆迁公告的标题较为标准,如:房屋拆迁公告、拆迁公告、某某区拆迁公告、某某项目拆迁公告等。
二、原因简述
阐述拆迁原因,(如:为实行科教兴市战略、为合理调配土地资源等)列出拆迁和拆迁补偿的依据法律法规,经过政府部门批准,发布拆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基本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拆迁人简介;
2、拆迁项目简介;
3、拆迁实施单位简介;
4、拆迁区域介绍;
5、拆迁时间及期限介绍;
6、拆迁基本问题的介绍及解决方案;
四、结尾
公告的结尾需要在右下角留下公告发布机构和公告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