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证券公司没有明确的资本充足率规定 但是由于国外混合经营制度 所以针对商业银行的巴塞尔协议会成为参照 另外国内的监管也都只是参考商行规定
首先 资本充足率是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 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 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 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 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 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 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引自MBA智库百科)
而对于资金托管的证券公司是没有没有权限对承托资金进行运作的 所以其风险资本大多为自有资产 因而无需参考巴塞尔协议
但是由于前段时间股市低迷 使得证券公司在交易佣金方面的收益显著下降 证券公司不理想的资本结构或者较低的注册资本会导致其经营困难 因而证券公司更加关注自由资产的组成结构 虽然有个别文献探讨证券公司的资本充足率 但个人认为侧重方面有着明显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