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人达到一定年龄之后,就自然具备了这种能力。因此,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这就是说,在我国,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具有责任能力的人;未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也是具有责任能力的人。
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第1款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年满18周岁,就可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实施法律不禁止的任何民事法律行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上述规定的自然人。
一般指的是精神状态正常的年满18岁的我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