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私了协议签字是否有效

2024-12-14 20:19:5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如果和应该赔偿的数额差距较大,这是无效的!

  你们应该继续上诉!

  标的额都上十万了,应该请个当地律师啊,至少该咨询下专业人士的!

  劳动争议完全可以自己处理,无需请律师,我是专职劳动仲裁员,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

  3、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你工资、押金、年终奖等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装、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回答2:

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仲裁协议是一种合同,一种书面协议,是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仲裁协议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表现为:约束双方当事人对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权;仲裁协议对法院的法律效力表现为: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裁协议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表现为:授予仲裁机构仲裁管辖权并限定仲裁的范围. 按照民事诉讼和仲裁法典本身的规定,不论是调解协议还是和解协议,都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不仅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也没有合同法上的合同约束力。即使是在当事人完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达成的调解协议、和解协议,当事人在没有收到法院的调解书,或仲裁庭的裁决书、调解书之前,都可以反悔。但是,如果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调解协议、和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或裁决书,而当事人也收到了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当事人就不得再反悔,即调解书或裁决书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人民调解协议在当事人之间具有合同的效力。

回答3:

要看协议的整体内容来认定。
是否条款违反了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