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商登记:
1、航空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总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中国民航总局( CAAC)颁发的《运营合格证》。即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办理代码证:
凭证分公司营业执照和负责人身份证到当地代码管理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税务登记:
到当地国税局和地税局办理 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 及代码证
2、负责人身份证及相片
3、场地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4、总公司的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5、税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的审批设立以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