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入人员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出具委托函,委托高新区人力资源中心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2、人力资源中心根据用人单位的委托函向调出单位发商调函,并根据调出单位的商调事由办理有关手续;
3、 调动手续办理完毕后,由高新区人力中心向调出当单位发调动通知(调令),调出单位接调令后向高新区人力中心开出该调入人员的行政介绍信,用人单位持调出单位的行政介绍信到人力资源中心报到;
4、签订“委托代理人员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办理档案委托管理手续。
调出人员办理程序:
1、拟调出人员的接收单位发商调函至高新区人力资源中心,人力中心接函后通知调出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后,由人力资源中心复函给接收单位,办理相关的调出手续;
2、结清调动人员档案管理费,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填一份职工调动申请表,接收单位同意盖章,主管单位同意盖章,调出单位同意放行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