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能在工作和生活中都听说过传真合同,甚至可能您自己也和他人签订过传真合同,那传真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呢?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存在着大量的异地交易乃至异国交易的买卖,因此很多朋友往往会提出用传真签订合同,来减少交易过程的费用与时间。虽然利用传真订立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允许的,但是由于传真订立合同隐患较多,在此,提醒各位朋友谨慎使用传真订立合同。1、传真属于原件还是复印件争论不一。用传真订立合同,若合同正常履行则没有问题;若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就传真件到底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就难以确定,影响审判结果。2、传真件缺乏证据效力。通常而言,只有同时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证据才有证据效力。因此,法院在认定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时,通常考虑诸多因素:a、传真件是否是传真方所发出,接收方是否收到了传真;b、当事人之间传真往来过程是怎样的;c、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是通过什么方式商谈的;d、是否有其他相关证据佐证用于补强合同传真件证据。一个案件中若只有传真件而没有其他佐证予以证明且对方又予以否认的,则该传真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可以用传真签订合同。
传真属于签订合同的书面形式。通过传真方式签订的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生效条件的,即为有效,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就是你要求对方做某些事情,对方如果接受你的要约就会作出相应的答复,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履行合同 .
但是,以发传真的形式对于你而言弊端很多
比如,对方是无权代理签定合同,或者是伪造签字,都有可能的 .
还有就是就算你签定了合同,对方并不是本人或有代理能力的人,虽然在民法上你可以追偿,但是实际操作中麻烦很多,所以最好是书面的东西 .
所以还是提倡你们见面谈清楚在签.要不麻烦多多
当然不可以,传真纸是热敏的居多,过一段时间后字迹就会变淡至消失。就算是打印式的传真机也不可以的,没有亲笔的签名和盖章都属复印件,没有真正的法律效力。只能做为一般凭据。
没有成立公司签合同是无效的,传真也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