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需要明确的是,把人打成重伤了是你自己觉得是重伤还是公安部门验伤的结论为重伤,如果公安部门认定为是重伤的,就不会有调节的可能了,因为那是会在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绝对不可能因为你们有意愿调节所以会相安无事。你对象的朋友如果因为重伤他人,应该是3年-10年(具体参见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这个幅度是根据具体的情节变动的,差别会比较大。
第二,是你对象的问题,你对象是和对方当事人起争执的人,你对象是否会和他伤人的朋友承担同样的刑事责任关键在于他是否构成教唆,如果不构成教唆,我想其他的说法也不能成立,这需要你去咨询律师,将你们当事案发时的具体情况一五一十的全部详细叙述,才能有所结论,像你描述的这样的案件,最关键的证据是人证,是在现场的证人证词,你现在要做的应该是赶紧去搜集这样的证人证词。
我只能根据你的这些提供的信息给你以上分析和建议。
广东胡律师:
跟当事人认识,但是把对方打成重伤,那就是触犯了《刑法》的“故意伤害罪”,不存在认不认识,刑罚在3-10年间;
不过如果主动对对方作出赔偿,取得了对方的原谅,那刑罚酌情往最轻的3年上判。
事情的起因是你的丈夫 所以是逃避不了责任的 你还是多主动点赔点钱 看看能不能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