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初级人民法院是不是全都称作“基层人民法院”?

2024-11-29 16: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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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基层人民法院就是初级人民法院,只是叫法的不同而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市辖区人民法院。
  在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分别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此外还有专门法院即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在这其中,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通常基层人民法院是区县或以下级,乡镇的叫做法庭。基层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最低一层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在县、县级市、自治县、市辖区设立基层人民法院。在称谓上,基层法院名称为“XX县(市、区)人民法院”,而不出现“基层”字样。

回答2:

一般在生活中有基层人民法院的叫法,实际上指的是某市区法院和县法院

回答3:

没有初级人民法院的概念,按照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是基层人民法院

回答4:

国家法院设置:最高人民法院(只有一个)在北京
高级人民法院 各省或直辖市设置
中级人民法院 省会和设区的地级市设置
基层人民法院 县级市和地级市的区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