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主理解错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才算违法,入职第一个月是法律允许的宽限期。而劳动合同同时也明确规定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限内的,而试用期的期限也是和合同期限密切相关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按理用人单位应当在3天后办理离职手续时结算并支付所有已出勤天数的工资,即便不能当场支付工资,支付时间最长也不得超过下次发薪日。造成很多用人单位故意赖账的情况是因为法律规定不是很严密。
3.前面说过了不是从用工之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总是处于相对的弱势,所以为了避免今后出现劳动纠纷维权困难,最好在入职之初就留个心眼收集相关入职的证据、工作的证据,工作证、工作邮件、工作报表、工作服、上岗证、工资卡、社保记录、谈话录音都可以作为直接或者间接的维权证据。
4.只要入职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用人单位都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维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为了避免关系闹僵,劳动者可以在一个月内不断提醒单位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法规定,自入职就该签订合同,公司一天不跟你签,他们的风险越大。双倍赔偿。签合同其实是保护企业。试用期也要签合同,算在合同时间内。
2、压15天工资和压10天工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否违法,但是压上20甚至一个月,应该可以申请仲裁其克扣延期支付工资的赔偿;那么你离职的时候,要求他们给你支付到你离职当天的工资,如果工资是一期一期支付,大不了你离开后等下一次发工资日将剩下的工资发给你。如果你要悄悄领了工资不动声色不打招呼就离开,这个钱你自然是拿不到(这种行为也极其恶劣,企业非常痛恨)。
3、这个问题不用问如何胜诉,就是必须胜诉,法律支持,仲裁机构和法院帮你呀。
4、这种情况的企业是最笨的企业。而你遇到这种企业算是运气好啊,你就拖着被,然后申请双倍赔偿,必胜,这是硬法律。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这里的其他名义值得商确,包括很多种情况,比如交押金,或压工资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