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新规:女婿不赡养岳父、岳母,到底违不违法?

2025-02-01 04: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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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新版本的民法典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其中的一些亮点值得关注:女婿拒绝赡养岳父岳母,不属于犯法行为,真的吗
      《合同法》《继承法》《婚姻法》《物权法》即将废止,把这些单行法整合,再添加新的内容条款,就有了《民法典》。

      一,70后,家有独女,现在或未来的丈母娘们,有何感想?
      70后,家有独女,现在或未来的丈母娘们!
      这几天有没有像我一样格外关注《民法典》?
      民法典新规实施:女婿可以不赡养岳父母,不违法。
      说直白些,人家女婿没有义务为岳父母养老送终。
      这可怎么整啊!我这心里咋就哇凉哇凉的!心里还惴惴不安,担心自己老去时,光景惨淡凄凉。
      女儿在外地,临时还没工作,目前靠男友养活......将来结婚了,小日子过成啥光景,都尚在两可,我仿佛一眼就看到了夕阳落山时我的晚景。
      发信息给女儿,还是鼓励找工作啊,找工作将来好有能力赡养老妈。

      我和老公都有医保,退休后,倒是有保障。可是,我们都会老去,多病多灾 ,老了用人的时候,可咋办。交通再便利,也得车马劳顿,孩子有了小家,哪有长功夫管我们。
      将来老了,身体不行了,还得靠女儿女婿给出个力,床前端杯水啥的。
      以前没有《民法典》时,都知道这远利难图啊!
      我也和未来女婿谈过,说我就一娃,就留我们这里吧,人家孩子说,人家也有妈......老了也需要照顾的。人家孩子说得没错,咱不能自私到只为自身着想。
      他安慰我,现在交通这么方便,哄小鬼啊!现在就俩大人还不能说回就回,将来结了婚拖家带口的,能多方便呢?
      有了新规后,女婿就是协助赡养,全凭自觉自愿了。咱能光明正大要求女儿赡养咱,不能强求女婿。人家不主动赡养,不违法,只是违反道德。

      二,儿媳也可以不赡养公婆的,也不违法。
      表妹也70后,比我小好几岁,现在就担心儿子大学毕业后去外地,再找个外路媳妇。
      就是在本省,孩子工作了,一年到头都来不了几次家,自己儿都指不上,还能指着儿媳?
      再说了儿媳和女婿一样,都不是法定赡养人的范畴,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子女,也可以不赡养公婆的,也不违法。
      表妹说,一定不让儿子走远了。可是孩子真考上研了,你还能把他拽回来吗?在省城还好,要去了北上广......也不能阻拦孩子夺锦绣前程不是吗?

      有人说这怕啥,小夫妻各养各妈,各赚各装,公平又合理。
      况且我们自己有医保,自己赚钱养老,不给孩子添麻烦。但是,我们永远这么健康,这么年轻吗?将来若不是突发疾病走了,谁都有生活不能自理的那天。
      有人说了,别担心,小夫妻有情义,就互相协助赡养老人,共同协商处理。若夫妻之间矛盾不断 ,那就各养各妈,谁也不欠谁的,不是更好?经济独立的女孩,不必太担心,关键经济不独立的女孩......
      而且女婿和儿媳这些协助赡养老人的义务,仅指的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夫妻之间解除夫妻关系,或配偶死亡,女婿和儿媳与岳父母和公婆之间的协助赡养关系也自动解除。
      民法典:嫁出去与未出嫁的女儿都有遗产继承权。

      话说,岳父母将来去世后,遗产就是女儿的,是女儿的难道不是女婿的,就独生女,这理跟谁说去!
      所以,年轻时养儿养女是义务,我们也别太指望孩子了,不到万不得一那天,不给孩子添麻烦 。我们养育儿女尽心尽力,相信孩子也会尽心尽力。

      其实网传“女婿拒绝赡养岳父母不违法”、“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是误读,在《民法典》有关赡养的内容中,从来没有这样说过,反而有鼓励和肯定女婿对岳父母尽赡养义务的。
      请看《民法典》有关赡养的内容:
      1,第26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第1067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第1069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4,第1129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第1074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女儿出嫁了怎么办?不还是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除非选择做不孝之女了。婚后有夫妻共同财产啊,夫妻都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女婿拒绝赡养岳父母,做女儿的可以拿共同财产来赡养自己的父母。
      4,《民法典》第1066条,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对父母患重大疾病女儿要救治,也是属于广义上的赡养。
      5,女婿赡养岳父母的内容虽然《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但善良的人,一直会被褒奖。民法典第10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一个女婿半个儿,百事孝为先,所以不要再模棱两可地说“女婿拒绝赡养岳父母不违法”、“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了,你娶了人家的法定扶养义务人,就有义务和责任协助妻子赡养岳父母的,出于地方民风民俗和社会习惯,女婿赡养岳父母也是当仁不让的份内事。
      7,所以,某些大咖和法律人士,不要再带偏节奏了好吗?民事法律没有那么不近人情,《民法典》是有温度的。

      寄语
      老话说,刮下春风下秋雨,养下儿子防备老。夫妻和合是一家,以后只是孝道可以夫妻单行。可是家务事,一家人又怎能那么分那么清楚。
      孝,是道德层面的东西,儒家认为“孝”是百行之首。《三字经》首孝悌,一个人最学的就是孝敬父母,兄弟友爱。生而为人,如果一个人连最起码的孝敬父母赡养老人都不懂得,那真的枉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