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已满24个月或虽未满24个月但已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成都5月15号之后所有区域全部限购,且分为三级层次,按照家庭为单位计算资格。第一级:高新区和天府新区。第二级:原限购10区,金牛,成华,锦江,武侯,青羊和近郊郫都,新都,双流,温江,龙泉驿。第三级:远郊都江堰,青白江,崇州,邛崃,简阳等。
拥有第一级资质只能买本区域和远郊区的住宅项目。
拥有第二级资质只能考虑第二第三级住宅项目。
拥有第三级只能考虑第三级区域的住宅项目。
所以如果在天府新区落户了,是需要在天府新区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并且后续取得购房资质以后只能购买天府新区或者远郊都江堰,青白江,崇州,邛崃,简阳等区域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