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说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则是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或者说暂时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是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但并不是拘留期间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取保候审的条件: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对象如果情节轻微并且无前科,等公安机关侦查完毕,提交材料给检察院之后,检察院再做出逮捕或不予起诉,如果不予起诉,那就可以办取保了,37天只是一般程序中的最高期限,你如果想男友早点取保,只能恳请公安机关早点结案,早点上递材料给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