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要求:山东省内居住;具有一定经济能力
签证申请书
申请表我社提供模板
照片
两张4.5cm*4.5cm彩色白底照片
护照
半年以上有效期,2张以上空白页,如有旧护照者,请一并提供。
暂住证
只限户口不在山东省内的申请人
在职人员
在职证明
内容含: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就职时间,现职务,年薪,单位联系人、落款时间、加盖红色公章
(需要注明以下字样:年收入10万元以上,公司准予其赴日旅游,并按时归国)请用公司抬头信纸。
单位证明
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
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户口簿
整本户口簿复印件(所有页)
其他证件
离退休证、结婚证、学生证的复印件等证件
个人资产
尽可能多提供
*借记卡过去6个月的银行流水,每月工资进账在8400元以上。账户余额要保证在10万元以上。
*申请人名下10万元以上存款证明原件或定期存单的复印件
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复印件,如有,建议提供
*其他固定资产:房产证、车产证明或者是股票、证券交割单等复印件越多越好。
信息处理书
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我社提供。(暂不需要)
预定单
行程中的酒店预订单、机票预订单以及自由行的旅游行程单。
使馆规定行程中的机票和酒店由旅行社代定。
押金
根据申请人资料情况,将提出交付保证金的要求,每人金额6-10万元人民币现金,视资料情况而定。
其他事项
签证有效期
短期停留签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停留期间为15天的签证。
受理工作日
递交使馆后七个工作日
代办费用
签证费 元/人次+酒店费用+机票费用
特别说明
1.年薪达不到10万以上申请人,可提供达到条件,三亲以内的亲人的资料申请签证。
例如:妻子达不到年薪10万,可以提供达到年薪10万丈夫的材料申请签证。
2.申请签证材料送签后如需变更行程,需再一次向领事馆递交变更申请,变更费500元/人/次。
建议在送签时将行程日期确定好。
3.以上材料均为申请签证所需,一经提交使馆,除护照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4.建议至少出发日期前六个工作日,将以上材料交至我社,以便顺利送签。
5.如拒签或者若因游客自身原因,送签后取消,我社将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收取相应费用。
注:如提供虚假资料或过去曾违反日本国法律而被遣返的人员、有被拒绝入境经历的人员有不发给签证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