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出轨的一方如果有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愿他用口与我亲嘴; 因你的爱情比酒更美。 你的膏油馨香; 你的名如同倒出来的香膏, 所以众童女都爱你。 愿你吸引我,我们就快跑跟随你。 王带我进了内室, 我们必因你欢喜快乐。 我们要称赞你的爱情, 胜似称赞美酒。 雅歌书是基督徒最难懂的一本书,我觉得应该比启示录更难,如果你把它当成自己和基督的关系,我们必须要用真实的心去读,有很多时候我并没有那么爱主,更没有那种感觉。 他们爱你是理所当然的。 ……我的良人哪,你甚美丽可爱! 我们以青草为床榻, 以香柏树为房屋的栋梁, 以松树为椽子。 (雅歌 1:2-4,16-17 和合本)